24岁女工猝死公司称是自愿加班是什么情况 丈夫称其两个月仅休 2 天
上海一名24岁的女工猝死,她的丈夫声称她的死与每天长达12小时的夜班工作有关。然而,该公司却声称女工是自愿加班的。那么,24岁女工猝死公司称是自愿加班是什么情况?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具体情况。
24岁的刘超男死在工厂的宿舍床上,还没等来今年的五一劳动节假期,她原本计划着利用假期和丈夫去上海的东方明珠打卡。她是一个普通的派遣工人。今年2月,她从老家河南来到上海青浦区的一个电子厂打工,丈夫王珂则在30公里外的苏州吴江另一家电子厂上班。王珂认为,刘超男的死与她长期夜班有关。据其称,刘超男每天从傍晚7点半工作到次日早上7点半。其工资条显示,3月份,她工作时长达到323个小时。
4月26日,与刘超男签订派遣合同的安微林威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刘超男是属于“小时工”,多劳多得,公司并没有强制要求加班,她是“自愿加班”。刘超男工作地点所在的上海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如果公司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将介入处理。
上班两个月只休息了两天
王珂认为,刘超男的死与她的工作强度有关。刘超男说,妻子在此前身体并无异常,在婚检时身体情况也显示正常。“之前几次她说好累。”王珂说,刘超男被调整为夜班后,就没有被再调整过,一直到事发,都是上夜班。从2月份入职到出事,总共只休息了2天。
王珂说,在出事后,他一直向和他接洽的人力公司工作人员索要打卡加班记录、合同原件等证明,但对方未予提供。后来他发现刘超男最近的工资还没有发,以讨要工资的名字要来了工资条以及明细。工资条显示,他三月份的工时为327小时,单价为18元每小时,工资为5419.42元。
刘超男与人力公司2月6日签订的合同显示,“发薪日发18元每小时,月底在职补12元每小时,不在职不补”。
在事发的当天上午,刘超男还在淘宝上买了两个水杯,两个小孩一人一个,王珂事后查看刘超男手机才看到。
王珂说,此前刘超男和他说,今年五一节可能会有一两天假,他们商量着,要在上海好好逛逛。来上海之后,刘超男还没有去过太远的地方,他们原本计划着五一期间把东方明珠等地标都去打下卡,但现在都成了泡影。王珂事后曾前往事发当天接诊刘超男的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告诉他可能是“猝死”,但未能出具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