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叉车临时出租合同
私人叉车临时出租合同(精选3篇)
私人叉车临时出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仿造和超过时效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行驶手续完备的_______吨叉车_______辆。
二、乙方租赁甲方叉车,租期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租赁前应提前缴纳全额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出具收条给乙方。租赁期间,日租金为_____元/天。超出限额,不足_____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大于_____小时,而小于_____小时的,按照全天计算;乙方应及时交换车辆。逾期交还须提前得到甲方的许可,否则按日租金的15%加付违约金。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车金,也不向甲方作赔偿。
三、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期满乙方交换车辆后退还乙方。
四、乙方驾驶员应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并正确使用油料;如发现问题须立即解决,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五、乙方要爱护使用车辆及其设施,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车辆抵押、倒卖、转租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如发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车辆若发生被盗,诈骗等刑事案件造成租赁车辆损失、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同时按本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标准赔付停驶损失。若拆卸甲方车辆部件,一经发现按日租金的五倍处罚。如进行修理要承担修理费和折旧费。修理期间使车辆无法行驶工作的,乙方要按本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标准赔付停驶损失。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七、租期结束时,乙方应将承租的车辆送到甲方的地点,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
八、当甲方认为所租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威胁时,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同时,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九、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______联系人签字: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承租人:______联系人签字: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签约地点:______
私人叉车临时出租合同 篇2
本人(借款人)_________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利率为每月_____%,全部本息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还清。
违约职责:借款人逾期未还款,需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若需经过起诉至法院解决的,借款人承担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等。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私人叉车临时出租合同 篇3
甲方:____县牤XX公司 乙方: 甲方将 ____县牤XX公司三星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中土石方、煤的穿爆、采剥、装运、排弃及排水工程 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名词解释及定义
1.1词语定义 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
1.1 “甲方”:指在合同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2 “乙方”:指在合同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3 “甲方代表”:指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1.4 “剥离量”指测量验收的原状剥离实方量。
1.
1.5“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
1.6“开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
1.7 “竣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
2.1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1.
2.2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组成合同文件优先次序应如下:
1.
2.
2.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达成的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正及补充文件;
1.
2.
2.2合同协议书(含附件);
1.
2.
2.3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1.
2.
2.4上述文件相互之间涉及到的任何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二、 工程概况
2.1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部分土石方剥离工程。
2.
2.2承包范围
2.
2.1剥离量按综合单价承包;
2.
2.2施工工程采场最大垂深深度米;
2.
2.3经甲乙双方确定分段单价为: 一段(地表下15沙土层):
9.5元3; 二段(15-45):13元3; 三段(45-75):1
4.5元3; 四段(75-100):1
9.0元3; 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含乙方施工所有发生的设备施工费、人工费、柴油费、火工品材料费、水电费、修路(油路以下的进场公路,平路、排土、岩、煤路)洒水、排水临时设施费、意外事故处理费等各项费用;
2.
3.4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实测确认为依据;
2.
3.5电费按现行价计量;
2.
3.6工程内容(包括穿爆、挖掘、土石方及不同煤种的分装分运,排土场、煤场的集垛、平整,采区边坡修整,运输道路修筑、维护,洒水灭尘,采场内的排水,人工渠疏通修补及过路口的涵管埋设,防洪、防火,防塌陷滑坡等各种相关作业),采场外围除外;
2.
3.7火药库由甲方负责建造及管理;
2.
3.8采坑外危害水由甲方负责排放,采坑内水由乙方处理,必须排至甲方指定的牤牛海泡子;
2.
3.9油库由甲方选址,乙方修建及管理;
2.
3.10人工渠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2.4工程管理:甲方按照总体工作安排分期下达施工计划,并指定运输道路及排弃地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并按甲方施工计划作业。
三、 资质方面
3.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有效且满足甲方剥离工程需要的土石方剥离工程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爆破工程资质、总承包壹级资质等必须的资质材料;
3.2乙方注册资本不低于足差额的财产担保;
3.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
3.4以上资信必须由甲方审查备案。
四、 驻工地代表及权限
4.1甲方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对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工程验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监督管理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4.2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协调工作,是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4.3甲方代表的权限
4.
3.1甲方代表的职权不得与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甲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
3.2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甲方代表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4.
3.3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甲方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甲方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应进行纠正。除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授权人员外,甲方与乙方施工无关人员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
4.
3.4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按约定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书面确认。
4.
3.5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4乙方项目经理的权限
4.
4.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和授权由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