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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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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个月前

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流程是什么

大家好,有关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为您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流程如下:

1、由直系亲属携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2、派出所进行受理审查;

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

4、符合条件的开具死亡证明。

二、死亡证明所需材料:

成人死亡:

1、死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

婴儿及儿童死亡

1、医院内死亡的

(1)死亡诊断书,经主治医师签字、院长签字、盖章。

(2)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院外死亡的

(1)死亡情况说明材料;

(2)村委会(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两人以上签字、村委会盖章;

(3)乡计生办证明;

(4)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鲁公网安备 3716230200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