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商业合作保密合同
公司间商业合作保密合同(精选3篇)
公司间商业合作保密合同 篇1
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_______事项进行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2。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① 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② 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③ 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2。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______年。
风险告知:很多企业在保密协议中,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造成误解——即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4。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5。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6。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7。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3。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2。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3。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① 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② 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4。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
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间商业合作保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作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合作项目
代理__________品牌在__________商场的经营合作。
2、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该项目_____万元,甲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_____%,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占投资额______%,以上投资可以根据经营发展的进度到账,且双方不得退股或抽股(经双方协商同意的除外)。
3、收入分配
按投资比例,除所有开支外,甲方得利润的______%,乙方得利润的_________%。
4、债务及风险
(1)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若赔本,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甲方承担风险_______%,乙方承担风险________%;
(2)双方投资额的筹款方式及债务和利息自行承担和解决。
5、权利、职责及任务
(1)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发展及规划,拥有对该项目的最终决策权。
(2)为使本项目能够运转正常,经分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_____品牌的经营及管理,含:
1)市场开发、维护及运营管理;
2)费用报销:单次费用________元以上必须经甲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
3)员工薪酬福利,必须经甲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
4)团队的招聘、培训、激励的管理工作;
5)甲方交办的其他运营事物等。
(3)乙方须守法经营和管理,在经营过程中不能发生违法行为,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6、财务管理:设会计一名,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财务和账目等手续。
7、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或一方退出后退出方)不能在_______省内再经营________品牌及危害该项目的行为。
8、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间商业合作保密合同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志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及方式:自创品牌连锁零售、批发。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项目和范围:鞋包皮具类相关产品研发、维修保养、销售。
第三章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及家里主要成员
第五条合伙企业合伙人共三人如下。
1、合伙人张某、性别:男、住所:___x,
2、合伙人胡某、性别:男、住所:__x,
3、合伙人雷某、性别:男、住所:___。
第三章合伙人数额、出资方式、比例、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期限如下:
1、合伙人姓名出资_万元人民币,用_方式出资,出资比例x%,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3、
第七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公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八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四章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九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二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他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资金管理、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五条在签订协议书时合伙人必须于20__年_月_日之前将每人的投资资金存入__银行开设的账号为____共同帐户上。银行账户必须开通实时电话短信通知服务,银行卡密码短信通知服务分别由合伙人张胡雷三人分别持有。(例:银行卡有雷某持有,密码由胡某持有,短信通知服务有张某持有,账号姓名张某。)
第十六条经营中每天的营业款将由_x或(指定人员)在每天下午_点之前存入在__银行开设的帐号为____共同账户上。银行账户必须开通实时电话短信通知服务,银行卡密码短信通知服务分别由合伙人张胡雷三人分别持有。(例:银行卡有张某持有,密码有胡某持有,短信通知服务有雷某
持有,账号姓名雷某。)(指定人员存取款例如收银员或者店长)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在经营中,合伙人共同协商必须留有充足固定的周转资金能够使店面正常经营。(例如:每天购买原材料合伙人和员工工资房租品牌管理费水电费工商税务费等所有一切因经营产生的费用)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营业资金提取_%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_%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福利),提取_%承担风险责任,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的所有资金伍千元以上使用都必须经过合伙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不同意,其他合伙人也不得动用资金。
第二十条合作期间合伙人不得任何某一人单方撤出或抽回投资资金,如有很特殊情况一方必须撤出并抽回资金也要经另外两人同意后方可撤出。撤出后资金按照前期投资资金全额的百分之伍拾抽回。(例:前期投资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撤出后抽回人民币壹拾五万元整。这部分资金将有剩下的另外两位投资人共同平均支付,同时剩余两位投资人将继续履行合作协议的一切约定。)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投资协议到期时如有任何一方想撤出不想在继续合作时,撤出一方将按照前期投资资金的百分之伍拾抽回。(例:前期投资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撤出后抽回人民币壹拾五万元整。这部分资金将有剩下的另外两位投资人共同平均支付。)
第二十二条在合作投资协议到期时如有两方想撤出不想在继续合作时,撤出两方将按照各自前期投资资金的百分之伍拾抽回.(例:前期各自投资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撤出后各自抽回人民币壹拾五万元整。这部分资金将有剩下的另壹位投资人支付。)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分配承担比例同合伙人出资比例一致,分别如下:张某百分之x胡某百分之x雷某百分之x
第二十四条合伙企业每月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分配承担比例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亏损的分配承担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形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六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经合伙人一致协商同意,委托或一起执行。
第三十条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x为合伙负责人,执行事务权限为:
1、对合伙连锁店营销策划、店长的招聘、订制计划工作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4、支付合法债务;
第三十一条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x为合伙负责人,执行事务权限为:
1、对外接待行政工商事宜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开发连锁店计划
3、对合伙事业流动资金进行管理;
4、支付合法债务。
第三十二条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x为合伙负责人,执行事务权限为:
1、合伙的产品(货物)采购。
2、合伙的产品研发,厂家订购合同。
3、支付合法债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三十四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六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三十七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时,经双方协商解决,如造成损失由被委托执行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或使用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第四十条合伙人家属亲戚朋友不参与经营,如有特殊而合伙企业需要时也必须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后才可参与经营。(特殊是指为合伙企业带来技术、经济利益等人才)
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及家属亲戚朋友不得在合伙企业中记账赊账,
第四十二条因经营需要等产生的费用合伙人协商同意后现场掏钱平均分摊费用,不得记账赊账。
第四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七章入伙与退伙
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对前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当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可以退伙。
第四十六条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合伙人为当然退伙。
第四十七条当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为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退出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出人按照退出时的财产情况进行结算,退还退出人的财产份额。退还退出人的财产份额的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决定,_年后可以以参股资金的本和利息退还货币,退出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出人对其退出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继承权,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第八章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五十条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
第五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
第五十三条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四条其他规定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五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
第五十六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五十七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字:
盖章:
年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