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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供应保证供货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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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供应保证供货合同书

货物供应保证供货合同书(精选3篇)

货物供应保证供货合同书 篇1

  一、当事人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货物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货物目录和报价单。

  三、货物资料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货物,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货物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货物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货物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货物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4、货物质量证书及检验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应提供相应的货物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货物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货物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货物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5、货物知识培训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货物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货物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 货物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 货物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 货物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货物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货物包装

  除裸装货物外,乙方货物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货物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货物,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四、供货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货物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货物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货物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货物上粘贴货物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货物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货物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货物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货物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货物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货物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货物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货物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货物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货物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 以上。

  7、降价

  1) 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 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货物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9:货物促销

  (1) 广告:乙方应对自己的货物提供广告支持,应在合同签订时拟定促销计划,具体方式在双方签署的确认书中明确

  (2) 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3.15 5.1 10.1 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 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货物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 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货物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交货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货物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货物的总价款。

  3、货物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 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货物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货物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

  2、对于与订单不符的货物、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货物、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货物、质量未达到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对完好接收的货物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货物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货物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货物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货物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货物,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货物时发生的费用:

  1)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 乙方违反了在本文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 货物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4) 发运的货物少于或多于订单中规定的数量,或者与样品不符,或者与订单中的规定不符;

  5) 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货物。

  3、滞销货物的处理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货物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 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 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 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4) 其他方式

  2、乙方在甲方的驻店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否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等的规定,接受赔偿及处罚。

  3、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使用甲方的标准票据、表单,如确需使用乙方单据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使用手续。

  4、如乙方及乙方驻店人员在甲方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驻店代表,并向乙方索取涉及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1) 私自收取顾客订金、押金或货款,未交还甲方的;

  2)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私自揽客,互留联系方式并进行场外交易;

  3) 驻店人员代表未按甲方流程私自与顾客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4) 涂改、骗取、伪造、偷窃甲方相关单据、票印;

  5)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 乙方驻店人员盗窃甲方货物;

  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价格、服务与其它乙方销售点有差异的。

  5、乙方提供的货物凡采取倒扣流水、特殊订单方式进行销售时,乙方相关人员故意转移或诱惑顾客到甲方卖场以外的场所进行购买货物,造成甲方认为“跑单”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销售金额的十倍金额罚款。

  6、乙方同意与甲方协商签订《电子商务服务确认书》。

  十一、解决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对乙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终止合同的条件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十四、终止合同善后事宜处理

  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核清帐务,最后一笔货款在双方核清帐务完毕后180天内支付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

  1) 乙方营业执照

  2) 乙方税务登记证

  3) 乙方授权书(经销商证明)

  4) 乙方货物的商标注册证

  5) 乙方专利证明

  6) 乙方货物报价单(指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供货的货物)

  7) 乙方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及适用的标准

  8) 针对不同货物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如电工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网许可证等

  9) 进口货物的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原产地(产地)证明,商标、专利证明等

  10) 供货合作确认书

  11) 封样协议

  12) 包装物回收协议

  13) 电子商务协议

  14) 驻店代表协议

  上述附件是供货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事项

  1、 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 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12月 31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厂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货物供应保证供货合同书 篇2

  1电力物资供应的特点。

  电力物资是整个电力系统运转的基础,一般包括直接物资、间接物资和辅助物资。电力物资供应时效性要求较高,对物资的质量要求也较高。无法循环使用、库存时间较短等特点使得电力物资的供应较其他一般物资显得更为特殊。国外多数国家在电力物资供应方面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电力物资供应的各个环节基本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比较充分,市场资源配置方面较为合理。然而,国内电力物资供应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由于电力物资供应对人员素质要求高、专业性强,建立起合适的物流供应管理机构,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2电力物资供应合同的履约风险。

  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各合作方之间权利、义务及责任的划分,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风险,即自身准备不足、能力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及疏忽大意或者外界干扰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约所带来的风险。

  合同风险通常表现为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平等,合同定义不明确等情况。在合同条款不全面的情况下,一旦发生违约,可能会出现责任人不明确的现象,从而使电力物资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电力物资供应不及时将给电力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不利于电力企业的持续发展;在出现不平等条款风险时,中标单位往往处于劣势地位,鉴于电力物资供应处于买方市场的特点,易出现业主横行霸道、蛮不讲理的情况,中标单位在物资供应合同约束下如果没有坚持自己的原则,将给自身造成巨大的损失;在合同定义不明确的风险中,中标单位同样处于劣势,由于对一些问题的定义描述不准确或者混淆,一旦出现问题,业主往往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曲解,承包商所享有的权利往往被缩小化,这就难免使中标单位的损失增大。

  3合同履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电力物资是电力企业发展最基本的保障,也是电力系统发展和维护的基础。同时,电力物资也是一种特殊的物资,涉及范围较广、供应时间要及时、所需质量较高,因此加强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电力物资招标履约管理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3.1签订合同缺乏后续管理。

  在一些电力企业中,合同订立初期人们往往比较重视,合同一旦签订,便束之高阁,至于合同中规定的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是无人问津,所以在合同履约阶段最易出现问题。部分管理人员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对合同履约情况没有进行科学和完整的分析,对合同管理的专业化不够重视。目前多数单位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体制,甚至没有专人对合同进行管理,致使合同徒有形式,难以真正施行,导致合同对工程的约束力下降,不能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管。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很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企业的损失。

  3.2供应商由于各种问题不能履约。

  电力物资供应商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其本身可能会因为一些无法避免的问题导致无法及时保质保量地供应物资,这时如果电力企业没有对供应商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管理,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甚至造成工程无法顺利进行,给电力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从而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阻碍电力企业的正常发展。更为严重的是,虽然合同中明确规定不能转包或违法分包,但在实际建设管理中,有的中标单位仍无视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合同疏于管理,派出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当出现合同纠纷时,会使物资供应不够及时,所需物资质量难以保障,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极大地损害电力企业的利益。

  3.3合同履约过程中缺少必要的沟通和监管。

  一项项目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问题的发生。但是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部门各顾各,忽视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在问题出现时就造成了互相推脱责任的现象。同时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控制,使得履约过程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易出现违约现象,给电力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

  4合同履约管理对策。

  以上种种问题使得电力物资合同违约情况时常发生,会导致电力建设和维护不能正常开展,造成了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的浪费,给整个电力系统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强电力物资合同的履约管理。

  4.1电力企业物资部门要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电力企业物资部门要对供应商的物资供应状况进行实时跟踪掌控,对在物资履约过程中发生的违约情况进行实时管理。电力企业物资部门要发挥对整个物资合同履约过程的指导、考核和监督作用,要对每个供应商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和整理,并加以存档,从而为日后的招标工作提供参考。

  需求单位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合同的起草、订立和签订等操作流程,熟悉合同中相关权利和义务制定的依据以及赔偿等相关知识,同时加强对合同履约过程的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出和早解决,从而保证合同履约过程的高效进行。

  4.2供应商不能履约时要及时通知电力企业物资部门。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履约时应当及时通知电力企业物资部门,使物资部门在进行实际考察和确认后尽量减少和避免最大的损失,对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转减少不利影响。物资部门查明确因供应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供应商按照物资合同规定做出相应赔偿。同时,供应商应积极学习和熟悉合同条款,熟悉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合同法律知识的学习,分析各种违法行为和后果,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3建立和健全物资合同管理和监督制度。

  合同履约过程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健全的合同管理和监督制度的保障。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我们唯有健全物资合同管理和监督制度,才能为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提供约束力和依据。

  (1)完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修订合同中的规定,减少死角,同时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变更意识,推动合同不断完善,为合同履约过程提供保障。

  (2)健全合同履约跟踪监督制度。电力企业应当设立专人对物资供应合同的履约过程进行监督和跟踪,从而全面掌控合同履行情况。要对供应商履约情况及时做好统计和整理,为以后的合同履约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3)提高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其合同法律意识。电力企业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的整个过程,离不开各级领导权力的运用,因此各级领导的法律意识和决策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加强对各级领导权力运用的监督,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5结语。

  企业的合同管理要建立一种科学、完整的全方位管理体系,企业的经营发展离不开企业合同的有效管理。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合同订立和签订初期的工作,更应该重视合同签订的后续管理和全面管理。只有明确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履行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履约过程中不断变更和完善合同内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良好信誉,有效规避和防范风险,不断提高经营水平,促进电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董付梅。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20xx(33):118-119.

  [2]李涛,刘佳宾,李正忠。电力物资物流服务模式选择与供应流程设计[J].中国储运,20xx(12):125-126.

  [3]马骄。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xx(18):54,59.

货物供应保证供货合同书 篇3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材料的名称:砂、碎石、元石、连砂石(其中元石径应达到0.5-4cm)范围内。

  砂:采用中粗细砂,砂子必须含泥量不得大于2%。 粒料:应当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先用质坚干净的粒料。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1

  2、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为立方米;计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材料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单价以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13

  2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3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4、连砂石: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5、此价格为现行价,如遇中途油料浮动超过10%,双方再重议价。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实际现场收方为准。

  3、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

  4、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电话通知乙方提出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

  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总结算时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材料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货一个月后,甲乙双方共同结算,结算价款在该工程办公楼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分三次付清;

  2、根据供应的材料的实际数量每月底结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对帐,货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余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

  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鲁公网安备 3716230200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