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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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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精选12篇)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_____、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第十四条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第十六条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二十条业者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纪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的资格

  依本合同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的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服务处所的选择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瘦身美容之服务。

  第二十三条订约后双方合意变更合同

  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合同书的分执保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六条其他协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2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肌肤保养;

  身体油压;

  脸部美容、化妆;

  脱毛;

  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

  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

  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

  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

  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

  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

  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内。

  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

  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

  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

  第十一条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

  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

  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1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2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3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

  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第十六条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

  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

  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二十条业者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纪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的资格

  依本合同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的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服务处所的选择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瘦身美容之服务。

  第二十三条订约后双方合意变更合同

  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合同书的分执保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六条其他协议事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X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X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X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________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X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

  第十条至

  第十三条、

  第十七条及

  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

  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

  第十条或

  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

  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X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第十六条 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

  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

  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 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二十条 业者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纪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的资格  依本合同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的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服务处所的选择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瘦身美容之服务。  

  第二十三条 订约后双方合意变更合同  甲X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合同书的分执保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X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六条 其他协议事项  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瘦身美容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书    本人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贵公司(商号)_________所签订的合同,兹依瘦身美容合同规定解除终止。    就贵公司应退本人之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请于一个月内支付现金、票据或汇人下列银行账号。  :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又本人所购买寄存于贵公司的未退还的商品,请许可领回。      原立合同人(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人):_________(签字)  住址: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公司(商号)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5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_____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_____、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第十四条?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第十六条?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二十条?业者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纪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的资格

  依本合同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的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服务处所的选择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瘦身美容之服务。

  第二十三条?订约后双方合意变更合同

  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合同书的分执保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六条?其他协议事项

  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电话或电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瘦身美容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书

  本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贵公司(商号)_________所签订的合同,兹依瘦身美容合同规定解除/终止。

  就贵公司应退本人之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请于一个月内支付现金、票据或汇人下列银行账号。

  银行分行: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又本人所购买寄存于贵公司的未退还的商品,请许可领回。

  原立合同人(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人):_________(签字)

  住址: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公司(商号)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_____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_____、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第十四条?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第十六条?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二十条?业者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纪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的资格

  依本合同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的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服务处所的选择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瘦身美容之服务。

  第二十三条?订约后双方合意变更合同

  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合同书的分执保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六条?其他协议事项

  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电话或电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瘦身美容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书

  本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贵公司(商号)_________所签订的合同,兹依瘦身美容合同规定解除/终止。

  就贵公司应退本人之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请于一个月内支付现金、票据或汇人下列银行账号。

  银行分行: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又本人所购买寄存于贵公司的未退还的商品,请许可领回。

  原立合同人(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人):_________(签字)

  住址: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公司(商号)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第十六条 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 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二十条 业者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纪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的资格

  依本合同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的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服务处所的选择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瘦身美容之服务。

  第二十三条 订约后双方合意变更合同

  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合同书的分执保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六条 其他协议事项

  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瘦身美容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书

  本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贵公司(商号)_________所签订的合同,兹依瘦身美容合同规定解除/终止。

  就贵公司应退本人之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请于一个月内支付现金、票据或汇人下列银行账号。

  银行分行: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又本人所购买寄存于贵公司的未退还的商品,请许可领回。

  原立合同人(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人):_________(签字)

  住址: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公司(商号)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甲方经营不善而无力继续维持经营,为了使顾客的剩余项目、服务得以延续,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 美容院服务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达成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坐落全部转让予乙方继续负责提供服务。所涉美容所转让需付房东转让费贰万元(20xx0.00),甲乙双方各承担壹万元(10000.00)。

  二、转让方式及其标准:

  (一)甲方自愿将美容院及所有顾客资源、包括后续顾客责、权、利统统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负责无条件接收这些顾客及其相应的所有服备。

  (二)甲方将店内的所有仪器、设备无偿提供给乙方,所有权全部归乙方。

  (三)甲方另外给付乙方店内剩余货品折合人民币价值:写: 以备服务所需。产品等明细附后。

  (四)乙方愿意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所有顾客并提供相应的服务,甲方移交之顾客档案共有135名,所有顾客的相应服务以甲方移交给乙方的顾客档案记录为准。(顾客名单附后)。

  (五)乙方愿意无条件接收甲方的所有员工,并保证为这些员工提供相对应的工作岗位,甲方负责将这些员工的所有工资待遇结算至20xx年3月18日。

  (六)美容院转让初期甲方相关工作人员需协助乙方平衡过渡。

  (七)店内客人已购美容项目相关产品由甲方提供。

  (八)3月18日日前店里水、电、物管费,若个别客人无法安抚的需甲方提供产品。

  三、移交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甲方将店内仪器设备、顾客档案及货品等全部一次性移交给乙方。

  四、为了保证品牌的市场形象,本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负责将甲方转来的所有顾客继续提供相应的各种服务,乙方要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处理好员工、顾客的关系,不得以各种理由故意为难顾客、员工或推委责任。

  五、违约处罚:

  如若乙方违反本契约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乙方违约论,乙方需要对甲方的损失进行相关的经济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履行本协议相应条款的要求,即视为甲方违约,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给予赔偿。

  六、本契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契约的所有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即视为本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自20xx年3月18日至所有工商税务顾客退款与乙方无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甲方经营不善而无力继续维持经营,为了使顾客的剩余项目、服务得以延续,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美容院服务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达成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坐落全部转让予乙方继续负责提供服务。所涉美容所转让需付房东转让费贰万元(20xx0.00),甲乙双方各承担壹万元(10000.00)。

  二、转让方式及其标准:

  (一)甲方自愿将美容院及所有顾客资源、包括后续顾客责、权、利统统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负责无条件接收这些顾客及其相应的所有服备。

  (二)甲方将店内的所有仪器、设备无偿提供给乙方,所有权全部归乙方。

  (三)甲方另外给付乙方店内剩余货品折合人民币价值:写:以备服务所需。产品等明细附后。

  (四)乙方愿意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所有顾客并提供相应的服务,甲方移交之顾客档案共有135名,所有顾客的相应服务以甲方移交给乙方的顾客档案记录为准。(顾客名单附后)。

  (五)乙方愿意无条件接收甲方的所有员工,并保证为这些员工提供相对应的工作岗位,甲方负责将这些员工的.所有工资待遇结算至20xx年3月18日。

  (六)美容院转让初期甲方相关工作人员需协助乙方平衡过渡。

  (七)店内客人已购美容项目相关产品由甲方提供。

  (八)3月18日日前店里水、电、物管费,若个别客人无法安抚的需甲方提供产品。

  三、移交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甲方将店内仪器设备、顾客档案及货品等全部一次性移交给乙方。

  四、为了保证品牌的市场形象,本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负责将甲方转来的所有顾客继续提供相应的各种服务,乙方要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处理好员工、顾客的关系,不得以各种理由故意为难顾客、员工或推委责任。

  五、违约处罚:

  如若乙方违反本契约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乙方违约论,乙方需要对甲方的损失进行相关的经济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履行本协议相应条款的要求,即视为甲方违约,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给予赔偿。

  六、本契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契约的所有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即视为本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所有工商税务顾客退款与乙方无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会员编号:

  住址:

  职业: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住址: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入会费:人民币 (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 (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职员: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官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签署的记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接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卷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卷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卷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卷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 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卷。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卷除依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 (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 (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主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 (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随附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第十六条 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但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

  第十七条 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欠款情况下,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 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二十条 业者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甲方参与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记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的资格

  依本合同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的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服务处所的选择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瘦身美容之服务。

  第二十三条 订约后双方合意变更合同

  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合同书的分执保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第二十六条 其他协商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甲方:乙方:日期: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篇12

  甲方:(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会员编号:

  住址:

  职业: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住址: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入会费:人民币(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职员: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官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签署的记录影本。

  第六条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接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卡卷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卷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卷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卷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卷。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卷除依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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