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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机械租赁安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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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机械租赁安全合同

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机械租赁安全合同(精选3篇)

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机械租赁安全合同 篇1

  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6)工程项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租赁项目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建设部《建设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

  (6)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

  (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2)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3)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4)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部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及作业。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4)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5)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负责对乙方的机械租赁资质进行核查;进场机械的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对进场的租赁机械进行资质核查,检查其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和技术资料是否与实物相符。

  (4)组织对租赁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查,并对乙方的交底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5)负责对入场的起重机械管理、检验等人员证件的核查,对入场操作人员、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核查,并对入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6)根据合同约定,督促相关责任方负责现场道路、基础平整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作业的要求。

  (7)将租赁机械纳入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按照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8)对使用租赁机械进行作业前,编制相应的起重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9)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10)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2)按规定提供租赁的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和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负责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使用、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4)按约定由乙方操作租赁机械的,指派有证书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

  (5)按约定由甲方操作租赁机械的,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指导。

  (6)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7)提供租赁机械基本尺寸以及额定工况起重表和载荷曲线图等相关技术参数。

  (8)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措施,经本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方可组织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9)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10)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序、工艺要求进行控制,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11)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和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2)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和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按规定对租赁机械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确保防雷装置的可靠;按规定在租赁机械明显位置悬挂相关的安全标志。

  (13)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在非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4)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保养、检查、维护。

  (15)随机配备操作人员______,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16)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要求,有权拒绝执行。

  (17)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应确保替代机械符合本协议要求。

  (18)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或______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并在租赁项目结算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结算。

  7.需要补充协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世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保证金的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机械租赁安全合同 篇2

  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甲方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编号:

  (6)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租赁项目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建设部《建设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985)

  (6)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

  (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2)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3)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4)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部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及作业。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4)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5)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负责对乙方的机械租赁资质进行核查;进场机械的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对进场的租赁机械进行资质核查,检查其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和技术资料是否与实物相符

  (4)组织对租赁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查,并对乙方的交底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5)负责对入场的起重机械管理、检验等人员证件的核查,对入场操作人员、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核查,并对入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6)根据合同约定,督促相关责任方负责现场道路、基础平整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作业的要求。

  (7)将租赁机械纳入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按照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8)对使用租赁机械进行作业前,编制相应的起重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9)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10)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2)按规定提供租赁的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和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负责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使用、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4)按约定由乙方操作租赁机械的,指派有证书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

  (5)按约定由甲方操作租赁机械的,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指导。

  (6)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7)提供租赁机械基本尺寸以及额定工况起重表和载荷曲线图等相关技术参数。

  (8)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措施,经本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方可组织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9)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10)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序、工艺要求进行控制,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11)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和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2)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和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按规定对租赁机械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确保防雷装置的可靠;按规定在租赁机械明显位置悬挂相关的安全标志。

  (13)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在非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4)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保养、检查、维护。

  (15)随机配备操作人员______,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16)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要求,有权拒绝执行。

  (17)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应确保替代机械符合本协议要求。

  (18)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或______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并在租赁项目结算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结算。

  7.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世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保证金的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机械租赁安全合同 篇3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1、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三、质量标准:以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要求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安装工程为:85%,土建工程为75%。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款项合计 元,其余款项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留合同价款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其他约定:

  1、合同价格调整:合同签订后超过3个月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实施的,若主要设备材料价格上涨超过10%的则按照新价格执行。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延误一天工期须按合同价款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部分 XX条款

  第一章 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代表

  甲方派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施工现场代行甲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职责,如隐蔽工程和中间检查验收,有关施工需要配合停电等。

  第二条 乙方代表

  乙方委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开通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负责。

  3、办理施工许可证、10线路红线图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施工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6、竣工工程交付给甲方后,由甲方负责保护工作,由于甲方保护不善发生损坏或被盗的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按照合同所要求的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及设计图纸来组织材料供应和施工。

  2、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应施工进度报表。

  5、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工程在未交付给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若施工场地在甲方地址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进行保护,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被盗或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内工料尽场地清,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二章 工程验收

  第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由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第六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负责组织供电等部门验收,乙方协助。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甲方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第三章 设计变更

  第七条 设计变更

  甲方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预算资金不足的追加投资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一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章 质量保修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两年,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属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好,并承担费用,属甲方自己购买的设备材料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 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五章 争议、违约

  第九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

  二、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违约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价款的20%。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的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二、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方除应赔偿对方为该工程所投入的设备材料费损失及人工费。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在工程移交生产、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法人代表:委托代理:电话: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

鲁公网安备 3716230200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