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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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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协议书

社会保险协议书(通用3篇)

社会保险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因乙方个人原因,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_______________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_______________元,公积金每月需缴纳_______________元,以上二项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一金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协议书 篇2

  中国人民保险*司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 保险单号码:

  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

  │ │ │ │ │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 │

  │ │ │ │ │ │责任险│ │

  │车辆│牌照│用│吨位或├──┬─┬───┬───┼───┤保险费合计│

  │型号│号码│途│座 位│保险│费│保险费│基本保│固定保│ │

  │ │ │ │ │金额│率│ │险 费│险 费│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特别约定: │

  ├────────────────────┤ │

  │保险费总额:人民币 │ │

  ├────────────────────┤保额来源依据及计算方式: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 │

  │保险期限: 个月 │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保险公司签章 │

  │请收到保险单,立即核对。 │ 年 月 日 │

  │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 │

  └────────────────────┴─────────────┘

  经副理 登记 复核 制单

社会保险协议书 篇3

  中国人民保险*司 分公司

  耕牛保险保险单

  本公司依照耕牛保险试行条款及在保险单上注明的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____的下列耕牛:

  被保险人地址:________保险单号码:

  ┌─────┬──┬──┬──┬──────┬────┬───┬──┐

  │耕牛种类 │畜龄│畜性│毛色│ 特 征 │保险金额│保险费│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保险费率: %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特别约定: │保险公司签章: │

  │ │ │

  │ │签单: 复核: 年 月 日 │

  └────────────────┴────────────────┘

  备注:收到保单后请核对,如有不符,应即办理更正。

鲁公网安备 3716230200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