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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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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通用15篇)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1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2

  第一条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2: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3: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本条款根据人数自行增减。

  第二条合伙目的及期限

  合伙人、和共同出资,以为目的,结成个人合伙。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年。

  【律师提示】:1.合伙目的为非必备条款,但写明目的有利于对后期合伙的经营行为的判断提供依据;2.合伙期限可以不进行规定)

  第三条出资数额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价值人民币元;

  所有的出资均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期间,该出资性质为合伙财产。各合伙人应当于年月日完成出资。如果在该期限前未能及时出资,则视为其未加入合伙。如果按时出资的人数不足2人,则本合伙自动解散。

  【律师提示】:1.该条款对出资内容仅作概括性规定,当出资方式不是货币而是其它动产或不动产时,建议以“个人合伙出资份额确认表”的形式详细记载出资内容,避免发生争议;2.个人合伙中,财产归各合伙人单独享有,不需要转移所有权;3.出资中有需要登记的不动产和动产,可以经过合伙人协商后,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办理所有人的变更。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权;

  5.。

  【律师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协商,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权利。

  第五条合伙人的义务

  合伙人负有如下的义务:

  1.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

  2.维护合伙人的共同利益;

  3.共同分担合伙经营损失;

  4.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负责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对其它合伙人负赔偿责任;

  6.。

  【律师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协商,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义务。

  第六条经营管理

  (一)合伙字号为,委托合伙人依法办理工商核准登记,并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二)合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

  对以下日常事务,共同委托作为合伙负责人进行处理:

  1.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2.签订金额低于元以下,与经营范围相符的合同;

  3.对日常业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管理;

  4.采购日常经营所需物资;

  对于重大事项,需要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

  1.合伙解散;

  2.与经营目的无关的投资行为;

  3.对外进行担保;

  4.对处分个人合伙财产中不动产及其它重要资产;

  【律师提示】:1.个人合伙可以不起字号,但是,明确规定字号便于进行工商登记;2.非经营性的个人合伙可以不去进行工商登记,但是,经营性的个人合伙,如门店、餐馆……则需要办理工商及相关行政手续,否则,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3.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和重大事项的范围可以根据合伙人间的协商自行进行调整。4.日常经营事项可以委托多位合伙人共同执行,但最好明确执行人之间的权限。5.根据合伙人协商,重大事项的表决可以采取其它多数决方式。

  第七条盈余分配

  所有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对合伙收益进行分配,未分配利润则归入合伙财产中。

  【律师提示】:合伙人也可以自行约定其它盈余分配方式。

  第八条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首先以共同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合伙人之间,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律师提示】:合伙人也可以自行约定其它债务承担方式。

  第九条入伙

  (一)新合伙人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新合伙人需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新合伙人享有与原合伙人的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新合伙人入伙后,需要在合伙人商议的规定出资日前完成出资。否则,视为其未加入合伙。

  【律师提示】:合伙协议中的规定较为笼统,建议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之间签订一份入伙协议。

  第九条退伙

  (一)所有合伙人均享有退伙的权利,在合伙经营期限内,合伙人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它合伙人。退伙生效日为发出通知后第30日。

  如果合伙人的退伙会给合伙事务的执行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则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的,视为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合伙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

  以上情形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可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违法和不正当行为;

  4.。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其退伙生效日。

  (四)对于退伙人合伙财产的清算,以退伙生效日当日的合伙财产份额为准。

  【律师提示】:1.合伙协议中的规定较为笼统,建议退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之间签订一份退伙协议。2.触发退伙的情景可以由合伙人共同协商进行增减。3.触发对合伙人进行除名的情景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协商进行增减。

  第十条合伙终止

  本合伙可以因下列原因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个人合伙期限届满;

  3.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个人合伙条件;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解散原因。

  【律师提示】: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加入其它与法律法规不抵触的合伙终止条件。

  第十一条合伙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相关债权人;

  2.清算后如果合伙有盈余,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清算后如果合伙有亏损,则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均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内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所负担的债务,合伙人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律师提示】:该合伙清算规则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协议争议解决

  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示】:全体合伙人可以共同协商选择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或者符合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协议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系该店铺的__________。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______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九、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五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丁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戊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4

  合伙协议

  甲方: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生产水泥制品事务。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70%;

  2.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30%;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原则上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但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三)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四)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本合伙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5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

  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贰万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币出资伍仟元。

  第二条 本合作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共同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各合伙人的散伙分配按所占比例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经营,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相关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承担。

  第五条 本合作项目取得的销售净利润于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负担。

  第七条 每年合作项目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全体合伙人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到期后,全体合伙人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丙方负责 ,丁方负责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二)甲方以方式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期间甲方已有货品以当时进价计入甲方出资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资产(资产清单另附),合作人仅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故不计入甲方出资。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年度盈余分配,以当年度具体营业状况,甲乙双方协商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和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店面销售及售后服务。甲方负责财务会计及渠道商务,乙方负责财务出纳及库房管理。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白银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8

  个人合伙协议

  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协议各方为合伙经营,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和方式

  1.各方约定并以甲方名义开设(以下简称合伙体)。

  2.合伙期间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30日止。

  3.签约各方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4.合伙体共计投入资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投入资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投入资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5.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将应投入资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一次性交予甲方,甲方应出具书面收据予以确认。

  第二条合伙事务

  1.合伙经营事务均由甲方执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甲方承诺:乙方投入资金后,成为该合伙的隐名合伙人,按照第一条第三款的约定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2.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由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

  3.甲方应每季度向乙方报告事务执行情况。

  4.乙方可以随时查阅合伙人的账簿,并检查事务执行及财产状况。

  5.各方应对合伙事务保守秘密,否则应负违约责任。

  第三条合伙财务

  1.每月10号前,甲方应向乙方报送上月营业报表和分红计划。

  2.甲方应在分配计划通过后五日内以货币方式向乙方支付资金。

  3.每一公元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餐吧的年度经营报表和经营规划。

  4.乙方如对报表存有疑问之处,可立即查阅合伙账簿,核查经营及财产状况,还可进行询问,甲方需及时、如实提供材料并回答询问。

  第四条新增合伙人和合伙的转让

  1.新增合伙人和转让合伙份额,均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期间,甲方如欲将合伙业务让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合理价格受让时,乙方享有优先权,甲方不得拒绝。

  3.一方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合伙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转让方退伙处理。

  第五条退伙和合伙终止

  1.乙方如须中途退伙的,应提前一个月前通知甲方。

  2.合伙期间如遇亏损致使合伙财产不足投入资金半数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立即提出退伙。

  3.如合伙资本亏损净尽的,本合伙终止,但各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不愿意再出资的,本合伙终止。

  4.因甲方侵害乙方优先受让权而将合伙业务让与他人,或因其他方不愿意受让的,本合伙终止。

  5.合伙终止时应进行清算。

  第六条合伙清算

  1.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支付乙方应得的利益;因合伙亏损而致资本减少的,只返还剩余的金额。

  2.合伙期间的对外债务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负担;对外债权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但甲方有收回和及时转付的义务。

  第七条通知

  1.为便于联系及送达文书资料,各方指定的通知方式为:

  甲方指定的收件地址为:,电子邮箱:,联系人:,电话:。

  乙方指定的收件地址为:,电子邮箱:,联系人:,电话:。

  2.若以上指定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

  3.按以上地址寄送的文书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若各方因本协议涉诉的,以上地址作为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他合伙人的实际损失,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侵害乙方对合伙事务和合伙财务等的知情权的,每发生一次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以合伙财产或者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应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否则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合伙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败诉方应当承担对方维权而支付的调查费、差旅费、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按指印后生效。

  2.各方为履行本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补充协议是本协议有效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9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全体合伙人以______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____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_________________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缴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缴纳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___________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账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执行合伙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执行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执行合伙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日查阅账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__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______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退伙。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账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___________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账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5、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丙方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丁方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 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__________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 计人民币 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____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__________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__________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

  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__________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__________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__________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__________

  (一)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11

  个人合作协议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40000.00 元,大写 肆万元整 ,占总投资额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 肆万元整 ,占总投资额的50%;

  (二)乙方以 现金 方式出资,于 20__ 年 8 月 10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80000.00 元,大写 捌万元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每月按投资比例分配;由于甲方身兼厨师工作,乙方每月要多给甲方1000.00元人民币。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第1页,共4页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财务会计。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第2页,共4页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3页,共4页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系该店铺的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_________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__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九、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五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丁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戊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13

  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个人合伙协议热门合同范本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合伙协议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个人合伙协议合同范本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总投资为 元,甲 出资 元,乙 出资 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

  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

  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

  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

  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合伙人的权利有:

  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③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个人合伙协议合同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址:__市(县)__街道(乡、村)__号

  合伙人:乙(姓名),资料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状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元,甲出资__元,乙出资__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能够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状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合伙协议合同范本

  合伙人:

  姓名_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上述合伙人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公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产品技术方式出资,按计人民币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折合比例为:__________,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按约定比例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约定比例为依据承担。

  (个性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能够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务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职责。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潜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潜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其他。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能够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的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在意见不一致的状况下按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状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依照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6、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

  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职责,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职责,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职责。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职责。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资料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资料为准。

  (二)需要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营销或其他具体制度的,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另行协商制定。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合伙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透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潜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状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状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状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透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透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状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状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状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构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本合同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如企业亏损亦按投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第七条 入伙、退伙、转让

  (一)入伙

  1.新人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合同。订立入伙合同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除入伙同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人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合同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合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合同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未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都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合伙人以为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15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4.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有权查阅账簿。

  5.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6.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合同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7.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企业因出现下列情形解散:

  1.当合伙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合同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

  2.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清算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欹后l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合同第六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5.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

  清算时合伙企业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合同第六条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监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雕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3.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各合伙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l)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年。

  7.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合伙的协议书 篇15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鲁公网安备 3716230200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