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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天前

婚庆合同

婚庆合同范本(精选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婚庆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婚庆合同 1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市区(县)路(街)号。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主持服务□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化妆服务□鲜花服务□乐队服务□场地服务

  婚车租赁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按服务费用总额的%即 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定金和预付款可抵作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4、余款 元,应在付清。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合同变更

  1、甲方因故需变更服务项目、内容、时间的,应在举行婚庆仪式前15日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变更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如因意外情况(如车辆、设备故障、人员生病、等)导致合同约定的车辆、司仪、摄影、摄像等需要变更的,应在举行婚庆仪式前48——72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并退还甲方50%的该项服务费。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按该项目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婚礼仪式举行地点超过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倍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中缺少约定必拍场景的,应按每个场景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约定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3、在婚礼仪式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4、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婚庆合同 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公司提供所的婚庆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礼时间地址:

  1、婚礼时间: 年 日星期

  2、婚礼地点:

  二、合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婚庆服务项目预算报价单

  三、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圆)。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需预付合同金额30%即人民币: (大写: 圆),婚礼当天甲方需乙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 (大写: 圆),婚礼结束次日甲方将剩余的20%一次性支付乙方。

  四、双方权责: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婚礼进程时间在需要变更(即:提前及延后的)须提前15分钟告知乙方,如因仓促强制进行所引起得因准备不足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婚庆所需要的资料(照片档案及个性化婚庆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4、甲方需按约定向甲方交纳婚庆服务费用,如费用交纳逾期5天,乙方有权额外另行收取乙方欠款滞纳金5%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所提供的婚庆服务项目进行及时的跟进,项目所需的人工、器材及相应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服务项目出现场布损坏、不符时,乙方需及时进行更换及修复,如出现遗漏情况,在甲方发现并告知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及时修复及补充。

  3、乙方婚庆合同内所产生的第三方费用。如电费及场地费用等由乙方自行交纳。

  4、在甲方逾期5天未交纳服务费用的,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对乙方追缴甲方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5、乙方需保存好甲方婚庆服务项目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如因机械事故及人为因素而导致甲方庆典影像资料丢失的,甲方有权拒付影像拍摄服务费。乙方需支付甲方影像拍摄服务的50%,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三)补充条款: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遇政府政策因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则双方不负责赔偿责任。

  五、其 他

  1、本合同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六、合同附件

  1、婚庆服务项目预算报价单

  2、婚庆设计图

  甲方:

  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

  签字

  电话:

  婚庆合同 3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明确,请在本合同及附件有关条款中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本合同各项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图片说明。

  第一条服务时间、地点。

  婚礼仪式举行时间 年 月 日时分

  婚礼仪式举行地点市区路弄号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元(大写)其中各分项目(内容见附件)及相应报酬如下:

  □婚车使用 元(大写)

  □化妆服务 元(大写)

  □纪实摄影 元(大写)

  □纪实摄像 元(大写)

  □其他服务项目 元(大写)

  第三条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第一期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总服务报酬的 %即 元;

  第二期日前支付 元;

  第三期日前支付 元。

  第四条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第一期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服务报酬的%即元支付违约金。

  甲方迟延支付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项的‰/日支付违约金。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乙方不提供分项目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分项目服务约定,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乙方迟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元/小时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报酬%即元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二条的约定相对应:

  □附件一:婚车使用约定

  □附件二:化妆服务约定

  □附件三:摄影服务约定

  □附件四:摄像服务约定

  □附件五:其他服务项目约定

  合同附件应由双方签章并签署具体日期。如双方另有协议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述合同附件内容。

  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上述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

  住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婚庆合同 4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婚庆单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下协议,共同遵守。

  委托情况: 甲方为其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举行婚礼,委托乙方进行司仪服务,指定 司仪主持当天的婚礼庆祝仪式。

  服务内容总价为人民币 元正。

  甲方签订合同时需付订金 元整。余款 元整,于婚礼结束后支付给:□婚庆单位或□司仪本人。

  甲方付讫订金后,乙方需出具相关收据。

  乙方在收取全额费用后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与指定的司仪多沟通,商讨婚礼的流程细节,告知自身对婚礼基调的要求,以及简单的家庭人员状况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 司仪将于婚前 月与甲方面谈婚礼流程与细节 次,并根据讨论的结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细节)

  司仪将与婚礼当天 点整到达酒店,做好事先的准备工作;

  乙方承诺:司仪主持的语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语言与笑话。

  如当天由于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该司仪不能前来主持的,由该婚庆单位提供同等以上价位的司仪供甲方选择。

  三、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将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给甲方遭受损失,该实际损失先由乙方承担,然后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求偿,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协助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该方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四、违约责任

  如因司仪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交由上海婚庆行业协会评估中心鉴定评估。如评估后确有问题,由乙方按上海市婚庆行业协会《上海婚庆礼仪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赔偿甲方的损失;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单方面无故退单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按照《上海婚庆礼仪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婚庆合同 5

  甲方:(委托方)

  乙方:

  新郎: 联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

  举行地点:____市____区_____路____弄____号(饭店)________厅婚宴: 共________桌

  第二条 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总体策划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婚礼主持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婚车使用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化妆服务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纪实摄影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纪实摄像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服务项目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相关附件。

  第三条 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条四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_______元;婚礼当天车辆到达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________元;

  如未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 __________元

  (三)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付清余款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_____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结束后乙方应统一开具发票交甲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

  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 即人民币 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

  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 , 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

  □向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五条的约定相对应(请在需要的项目前打√,空置项目请划去) :

  □附件一:总体策划约定 □附件二:婚礼主持约定

  □附件三:婚车使用约定 □附件四:化妆服务约定

  □附件五:摄影服务约定 □附件六:摄像服务约定

  □附件七:其他服务项目约定 □附件八:补充约定

  □附件九:服务变更约定 □附件十:服务验收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婚庆合同 6

  甲方 委托服务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受托服务单位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婚庆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事项的总价款

  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50 %交付定金 元;

  (二)当乙方完成约定服务事项时,由甲方支付余款 元;

  第三条 甲方义务

  (一) 按时足额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二) 按约定时间与方式,有效配合乙方完成各项约定与内容;

  (三) 如遇变更婚礼庆典时间,需提前 日告知乙方,并应取得乙方的同意;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一) 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及要求,安全、有效、按时地完成约定事项;

  (二) 及时向甲方出具服务单据或商业服务发票。

  第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本合同总服务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元向他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

  化妆服务约定

  根据甲、乙双方所签合同,现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化妆服务,具体约定如下:

  一、乙方化妆服务成员为: 级新娘化妆师:

  二、乙方提供的化妆服务项目(请在选定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全程: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至最后一套服装造型化妆结束;共 个造型 妆面。

  □其他

  三、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如实告知化妆服务对象有无皮肤过敏,乙方应免费提供试妆,并测试化妆服务对象对乙方所提供的化妆品有无过敏反应。

  四、双方确定化妆服务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后不得随意更换。当遇到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原定化妆服务者无法到达时,乙方应安排能够提供等值服务的化妆服务者。

  五、乙方免费提供本协议约定化妆服务所需的化妆品系列。

  六、当甲方变更化妆服务时间时,需提前 天告知乙方,并应取得乙方的同意。

  摄像服务约定

  一、乙方提供婚礼摄像服务成员为:

  婚礼摄像师:

  二、乙方提供摄像服务的机型为 共 台,

  三、乙方提供摄像服务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起,摄像的始点为 止点为 。全程服务时间从始点计算,在 小时以内,当甲方需要乙方服务超时时,由甲方向乙方另外支付超时费 元/小时。

  四、乙方提供摄像内容制作为DVD成品碟共 张。摄像成品取件时间: 年 月 日前。当乙方第三次通知甲方后,甲方超过 个月仍未领取时,乙方不承担摄像成品保管责任。

  五、当甲方变更摄像时间时,需提前 天告知乙方,并应取得乙方的同意。

  六.若属乙方原因导致摄像内容全无或丢失摄像资料时,由乙方负责以本项摄像服务价款为标准,以退一赔一方式向甲方退赔本项摄像服务款;

  婚车租用约定

  一.乙方提供车辆为:

  品牌型号数量价格为保证婚礼庆典顺利进行,乙方可更换同档次或更高档次车型提供服务。

  二、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起;

  三、甲方约定之车辆在使用前 天,如遇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意外交通事故等)导致车辆无法按约定服务,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使用备用车型。

  四、接车时间:从到达甲方指定出发地点时起算。

  五、乙方若未能提前 天通知甲方,且婚礼庆典当天无法如约提供用车服务的,以退一赔一的方式赔偿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及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庆合同 7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时间、地点

  仪式举行时间: 年 月 日

  早上仪式举行地点:

  中午仪式举行地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条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总服务费用50%报酬即 元

  婚礼前(最后一次与主持人沟通时)支付余额即 元

  第四条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保证质量,及时地完成各项服务项目。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支付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3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照未付款项的10%/日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明确标时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分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者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该服务项目款项。活动中的场地,水电问题由甲方解决。

  第六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第七条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如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节。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一)向许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乙方(盖章):

  新郎:

  联系电话:

  新娘: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婚庆合同 8

  甲方:(委托方)乙方:

  新郎:联系人:新娘: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下协议,共同遵守。

  委托情况:

  甲方于 年 月 日时,在酒店举行婚礼委托乙方进行婚礼现场布置策划服务。

  一、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与乙方指定的负责人沟通,商讨婚礼的流程细节,告知自身对婚礼基调的要求,等具体要求。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策划书所列明细,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2、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及报酬

  1、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元其中婚礼策划项目内容详细见策划书

  2、此价格不包括酒店任何加收费用。

  3、服务报酬金额和支付时间:

  1)第一期报酬: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总服务报酬的¥

  2)第二期报酬:婚礼当天支付总服务报酬的¥ 元;

  3)第三期报酬:后期DVD及相册制作完成后当天支付总服务报酬的¥ 元;

  四、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1、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无需承担责任(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该方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第一期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服务报酬(含定金)的5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第二期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3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项的5‰/日支付违约金。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即余款的2倍。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第一期报酬的50%支付违约金。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2)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报酬50%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附件:

  未尽事宜与附加项目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合同附加策划书

  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盖章(签字):

  日期:日期:

  婚庆合同 9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结婚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

  (新郎)和

  (新娘)的结婚典礼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结婚典礼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三、结婚典礼举行地点:

  市 区(县) 路(街) 号。

  四、结婚服务项目

  □ 策划服务 □ 主持服务 □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

  □ 化妆服务 □ 鲜花服务 □

  □ 乐队服务 □ 场地服务 □

  □ 推荐婚车服务 □ 代租婚车服务 □ 婚车租赁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定金和预付款可抵作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4、余款 元,应在 付清。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有关规范确定的标准。

  □ 策划服务

  (1)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经验收合格,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

  □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合格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结婚典礼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 推荐婚车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为其推荐符合汽车运营管理规定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婚车租赁服务。

  (2)甲方应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签约。

  □ 代租婚车服务 □ 婚车租赁服务

  (1)乙方应保证婚车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DB11/T475-20xx)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每辆婚车配备合格驾驶员1名。

  (3)代租服务费是乙方提供婚车代租服务所应收取的.报酬;婚车租赁费是甲方所应支付的婚车租用费用,其中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

  □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对乙方提供的化妆师均不满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结婚典礼配备合格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4)除署名权外,乙方对于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只有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结婚典礼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于结婚典礼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于结婚典礼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按该项目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结婚典礼举行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 □ 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中缺少约定必拍场景的,应按每个场景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约定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

  3、在结婚典礼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 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

  身份证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住所:(新郎) 住所:

  (新娘)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婚庆合同 10

  甲方:

  乙方:

  婚礼庆典化妆服务具体约定如下;

  一、化妆师

  人数名级别联系电话;

  二、服务起始时间:

  年 月 日时分;

  服务起始地点:

  三、使用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如有特殊要求的请注明;

  四、被化妆人员

  五、化妆服务项目

  全程;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至最后一套服装服装造型化妆结束;

  半程;提供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

  补妆;不提供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仅提供补妆及造型改变服务;

  其他

  六、被化妆人员皮肤过敏史说明(可附页)。

  七、乙方应提供次免费试妆,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不适应化妆,甲方可以解除本约定。

  试妆时间: 年 月 日时分或电话预约;

  试妆地点:

  八、被化妆人员婚礼当天服装说明:

  九、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约定的.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

  十、本约定服务报酬中包含约定的化妆品等服务所需用品。

  十一、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婚庆合同 11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时间、地点

  仪式举行时间 :年 月 日

  早上仪式举行地点:

  中午仪式举行地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条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总服务费用50%报酬即 元

  婚礼前(最后一次与主持人沟通时)支付余额即 元

  第四条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保证质量,及时地完成各项服务项目。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延迟支付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3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照未付款项的10‰/日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明确标时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分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者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该服务项目款项。活动中的`场地,水电问题由甲方解决。

  第六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第七条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如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节。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本项选择亦适用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

  (一)向许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新 郎: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喜事热线:

  新 娘: 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 地 址:

  婚庆合同 12

  甲方:新郎:新娘:

  乙方婚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 年 月 日时分

  举行地点:市区路号(饭店)厅

  婚宴:共桌

  第二条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口总体策划价款:人民币 元

  口婚礼主持价款:人民币 元

  口婚车使用价款:人民币 元

  口化妆服务价款:人民币 元

  口纪实摄影价款:人民币 元

  口纪实摄像价款:人民币 元

  口其他服务项目价款:人民币 元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相关附件。

  第三条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

  条四条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即人民币 元;婚礼当天车辆到达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剩余的 %即人民币 元;

  如未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即人民币 元;婚礼当天晚上布置场地完成后由新人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剩余的 %即人民币 元

  (三)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口向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

  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五条的约定相对应(请在需要的项目前打√,空置项目请划去):

  口附件一:总体策划约定口附件二:婚礼主持约定

  口附件三:婚车使用约定口附件四:化妆服务约定

  口附件五:摄影服务约定口附件六:摄像服务约定

  口附件七:其他服务项目约定口附件八:补充约定

  口附件九:服务变更约定口附件十:服务验收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新郎:婚庆单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住所(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婚庆合同 1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新郎: 联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结婚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结婚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

  举行地点: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号

  (饭店)________厅

  婚 宴: 共________桌

  第二条 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总体策划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结婚主持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婚车使用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化妆服务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纪实摄影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纪实摄像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服务项目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相关附件。

  第三条 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结婚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_______元;结婚当天车辆到达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________元;

  如未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结婚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 __________元

  (三)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付清余款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_____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

  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结束后乙方应统一开具发票交甲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 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 即人民币 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 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 , 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

  □向仲裁机构(名称: )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新 郎: 婚庆单位:

  新 娘: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婚庆合同 1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新郎: 新娘: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委托情况:

  甲方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举行婚礼,委托乙方进行司仪服务,主持当天的婚礼庆祝仪式及相关事务。

  服务内容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

  甲方签订合同时需付订金_______________元整。余款________________ 元整,于婚礼结束后支付给乙方。

  甲方付讫订金后,乙方需出具相关收据。

  乙方在收取全额费用后,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与司仪多沟通,商讨婚礼的流程细节,告知自身对婚礼基调的要求,以及简单的家庭人员状况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将于婚礼前__________日前与甲方面谈婚礼流程与细节至敲定为止,并根据讨论的结果出具流程。

  司仪当于婚礼前___________到达现场,做好事先的预备工作。 乙方承诺:司仪主持的语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语言与笑话。 如当天由于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该司仪不能前来主持的,需提前三日告知甲方,并提前选择预备司仪报甲方面试同意。

  三、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将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应提前告知第三人的具体资质现状,经甲方同意。如该转让给甲方遭受损失,该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第三人进行求偿,需要甲方协助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协助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必须出示有效证实),该方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四、违约责任:

  如因司仪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交由石家庄婚庆庆典行业协会评估中心鉴定评估。如评估后确有问题,由乙方按_______市婚庆行业协会《_____________婚庆礼仪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赔偿甲方的损失。如因单方面无故退单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按照《___________婚庆礼仪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主持人需全程主持婚仪现场直至婚礼完全结束。

  2、 主持人需引领新人至各桌前敬酒。

  3、 主持人需满足客人拍照合影需求。

  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婚庆合同 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信的态度签订本协议,协议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乙方租用甲方车辆,租用时间 ,租金 元。

  1.甲方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罚款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当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4.甲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非济南本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和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元且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满足乙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定金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 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足额交付车辆租金余款 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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