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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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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精选14篇)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优质快速地建好丁字镇园区路C1标路段,就甲方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项目部用砂、石材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 购销范围:

  甲方修建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C1标路段稳定砂项目及后段工程所需砂、卵石。

  二、价格:中砂21元/吨,石31元/吨。

  三、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交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送足壹拾伍万元砂、卵石作为合同履约金,之后三天一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应由甲方材料员根据收货量开出证明,经审核后再付款。

  七、质量要求:

  1、砂为粗砂,粒径为0.2-0.35mm,含泥量不大于3%,无杂质;

  2、卵石为粒径10-24mm颗粒级配均匀良好的卵石,含泥量不大于2%,无杂质。

  3、量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供货数量,按车定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采取不定期抽取车辆过磅,重量与数量依据抽样按实计算;

  八、供货要求:

  乙方按照工程进度需要保质保量供应砂、石材料给甲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保证砂、石材料的供应,铲车搅拌四合料的场地,以及水泥等材料的堆放场地。

  九、计量标准:

  数量验收方法:

  供方每批货物到达需方施工现场后,由需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需方材料员提供(工地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供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十、安全措施:

  乙方在砂、石材料开采、运输过程中,一切作业施工运输过程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质按时提供甲方工程施工足够的砂料、石料,造成人工停工或耽误甲方工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砂、石材料,后八轮及铲车施工场地〉

  2、甲方保证此合同项下的`材料自用,乙方有权对甲方倒卖的材料收取双倍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追索的权利。

  3、合同双方应严守有关商业秘密(如合同单价、数量等),如因泄密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受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自应当付款之日起如果欠款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按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追究违约方责任。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2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单价:

  供货标的物包括:一级沙、二级沙、三级沙、碎石料、公分石、石粉、瓜子石、土查石等建筑所需砂、石料。供货综合定价:________元/m3。砂石价格一次包干到供料结束。

  1、以上砂、石单价:包括砂、石的的原材费、运、卸、运输车空回、原材自检费等全部费用,含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以上砂、石的市场价格,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化,合同中的价格始终固定不变。

  3、以上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

  4、在砂、石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1、乙方保证所供砂、石材料质量满足《西南地区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建筑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质量标准。所供砂、石材料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

  水泥沙石采购合同范本2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x吨。其中:x吨。

  年月日前提(供)x吨。其中:x吨。

  年月日前提(供)x吨。其中:x吨。

  年月日前提x吨。其中:x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xx元;

  年月日前电汇xx元;

  年月日前电汇xx元;

  年月日前电汇xx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购销合同。

  一、 甲方向乙方购如下产品

  (1)数量以 单位;

  (2)单位中包含□税票□运费 □包装费;

  二、交货期限:合同生效 。

  (1) 甲乙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完毕;

  (2) 已收取 定金,即人民币 元整。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货到目的地甲方负责卸车,卸车费由甲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

  (1) 按国家标准及定货样品验收,货到工地,卸货同时即对货物数量、品质进行抽样验收。

  (2) 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当验收2天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经乙方认可后可以退货,并由厂方协助,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成立时,甲方应 年月日付乙方货款定金,计人民币 元,以支付(现金、汇票、支票),定金延付,供货顺延。

  (2)根据款到发货的原则,货款延付供货顺延。定金在最后一期货款中冲抵。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履行付款方式任何一项或无故废除时,乙方可自行停止发货并没收定金,甲方不得异议。乙方不履行交货方式任何一项或无故废约时,乙方返回甲方双倍定金。

  (2) 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可依《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违约责任之规定处理。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

  (1) 本合同成立时,货品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数量及价格。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确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不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取消或修改合同。

  九、合同争议之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4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单价:

  供货标的物包括:一级沙、二级沙、三级沙、碎石料、公分石、石粉、瓜子石、土查石等建筑所需砂、石料。供货综合定价:________元/m。砂石价格一次包干到供料结束。

  1.以上砂、石单价:包括砂、石的的原材费、运、卸、运输车空回、原材自检费等全部费用,含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以上砂、石的市场价格,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化,合同中的价格始终固定不变。

  3.以上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

  4.在砂、石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

  (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1.乙方保证所供砂、石材料质量满足《西南地区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建筑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质量标准。所供砂、石材料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

  三、交货地点及供货日期:

  1.交货地点:施工工地。

  2.供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方式:

  1.质量验收: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且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数量验收:

  ①砂石料进场前由施工现场监理、甲方材料员及试验员验收质量,甲方试验部门随机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凡经现场甲方项目部或监理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退货,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供货车辆运达项目部指定地点由项目材料员拉卷尺测量,测量出的方量与小票量正负半立方之内以小票量为准,少于小票量超出半方时此车不计量。

  ②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砂≤%、碎石<%)

  3.交货时乙方应提供本厂开出的送料单。送料单一式两份,甲方签认盖章后,乙方留一份,交甲方一份。

  4.送料单的签收,必须是甲方指定的有效签收人。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车运输。车源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天向乙方报碎石或砂供应计划,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乙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商。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中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负。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甲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乙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甲方每月末结算。乙方凭甲方签认的送料单,由双方每月25日核对确认数量无误后,甲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按实际验收合格的供应数量(以核对票据为准备)付款%,余款转下月,滚动操作。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八、其它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砂、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砂、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砂、石供应未按甲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规定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甲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材料用款计划及质量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要求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5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铁塔基础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应满足乙方质量要求、数量以乙方现场收方为准,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次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承运过程中自觉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任何安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价格;按甲乙双协商价格 结算。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 2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责任,该沙石尾款在双方终止协议后一月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年月日: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6

  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___________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沙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沙石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甲方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沙石总价款的_____%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沙石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7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有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砂石采购事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地点:

  3、 合同内容: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该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费(含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或其他单位收取的各种费用)、管理费以及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人身意外险在内的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其他所有费用。

  2,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三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应在砂石到场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将安排人员收方验收。

  2、收方方法:测量车厢长、宽、高,计算体积,顶尖部分推平后计算体积。

  3、甲方指定收方人员,以其签字确认的收方单为结算依据。

  4、甲方收方验收后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有甲方指定收方人员签字认可的验收单)作为付款依据。

  第四条 供货日期:自20xx年6月开始至甲方要求供货完毕之日至。

  第五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材料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供货时间满一个月并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供货款金额的80%,剩余的20%累计到下一个月的货款内支付,以此类推。

  2、本合同内所有材料供应完毕经甲乙双方核实供货数量无误,乙方按照甲方流程办理完结算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3、每次付款,均通过银行转帐,凭发票进行支付;每次付款乙方须提供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格发票。

  4、甲方对发票的接收并不表示甲方对该发票的真伪承担责任。如因乙方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甲方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若未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乙方仍需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守约方损失,还须赔偿该损失。

  2、如果乙方超过甲方指定的周期供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如非不可逆因素所造成的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达到2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营业执照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八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自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完合同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肆份合同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司印章确认,否则修改或涂改的部分无效。

  2、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8

  甲方: __项目部

  地址:

  乙方: 公司

  地址:

  甲方因承包 工程需要,委托乙方采购该工程施工所需材料(如有设备时则包括,下同),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和友好合作原则,就委托采购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范围包括: ,(详见合同附件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工程材料(设备)清单),其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设计技术要求,符合有关合同(指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即主合同)和甲方与分包方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即分包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

  1.2 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质量必须合格,并达到本工程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标准规范以及主合同、分包合同和业主、监理的要求。

  2、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与采购合同的签订

  2.1 乙方负责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但乙方选择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等应符合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或经其同意,或者由其进行确定或按照其要求进行选择,并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为选定的本工程的材料供应商。

  2.2 采购合同签订前,由乙方负责与选定的材料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的采购合同条款应齐全,应包括当事人,标的物范围及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情况,质量与技术标准(要求),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包装方式、标准、要求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验收(检验)方法、标准与提出异议的期限,验收发现问题的处理要求,价款与结算支付方式、

  期限及条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转移,标的物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金,售后服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其中合同标的物品种、规格型号及质量,价款与结算支付方式、期限及条件等条款必须事先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

  乙方应使用甲方的相关采购合同范本。签订采购合同须经甲方审查后才能签订,甲方的审查、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未审查的采购合同,乙方签约采购的,视为超出委托范围,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不支付其货款。

  2.3 所有采购合同由乙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并履行,不得给甲方设定任何义务或负担,且均须在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备案,未备案的,甲方将不予结算支付该合同价款,乙方并须按未备案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未书面提出用印申请和经甲方批准并按甲方要求办理有关承诺、担保手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任何采购合同,否则乙方除承担该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外,还须按该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伪造、私刻甲方印章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 甲方对乙方采购工作及采购合同的任何审查、同意或批准并不减免乙方应负的任何责任、义务和风险,甲方不受其约束,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

  3 合同价款

  3.1本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此固定总价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除非业主对主合同价款进行了调整并直接涉及本合同材料价款,且按约定需要调整)。(注:采用固定单价时,注意修改此处约定)

  3.2 本合同价款包括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采购范围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材料费、运费及保险费以及相应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应缴税金和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合同所包含的乙方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

  3.3 本合同材料单价和总价已经考虑了物价上涨、人工工资上涨、运费上涨、法律政策变化、自然因素变化等所有综合因素。 乙方实际采购价格低于该单价和总价时,价差由乙方享有;乙方实际采购价格等于或高于该单价和总价时,风险由乙方自负。

  3.4 本工程发生业主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或另外委派新的项目,而导致材料用量增减,且业主因此增加甲方的材料价款或调减相应的材料价款,本合同材料总价作相应调增或调减,其材料属于本合同附件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材料清单”中已列明单价的材料项目或类似材料项目,按此单价执行,没有此单价的,甲乙双方在业主的调价范围内另行协商解决。其它情况均不作价款调整。其实际的材料使用量的审定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量、业主与甲方的结算量和经甲方初审确认的乙方的供应量中的最小量。

  4、合同价款的支付

  4.1 本合同价款甲方按材料购买交货、使用进度与乙方结算,并与主合同结算保持同步,在业主支付相应进度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支付比例不超过主合同的进度支付比例,乙方不得要求超结、超付。

  4.2 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材料款的支付方式: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施工所在地银行,以单位名义开立银行资金账户,由甲方、乙方、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由甲方及银行对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合同款项资金均须进入该帐户,乙方须将材料费支付计划按期报甲方审核、盖章后交银行按支付计划支付,确保资金专用于本工程。监管账户不得办理网银业务,若需办理,仅限办理具有查询功能的网银业务。若乙方未按本条约定开立监管账户,乙方本合同所有款项支付均须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委托支付函,由甲方直接代为支付给材料供应商。乙方账户名称:______,开户银行:______,账号:______。

  4.3 甲方不为乙方预付、垫付任何款项,乙方执行本合同和采购合同如需垫资,乙方负责自行解决。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以甲方名义签订的采购合同等款项拖欠未付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相应款项,优先代付乙方相关拖欠费用(此种情形下乙方也应出具委托函给甲方,不出具的,甲方亦有权代付)。

  4.4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的发票须以甲方名义开具,乙方结算本合同价款须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同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货款已支付的凭据供甲方查验(甲方代付款乙方可不提供货款已支付证明)。

  5、双方义务、责任及风险

  5.1 乙方应负责按采购合同约定与供应商联系沟通和催促、通知,保证所购材料能按期供货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现场收货、卸车、清点验收及需要的运输(转运、场内运输等)、保管、发放,以及采购材料存在数量、质量等题的联系处理等工作。其中材料到货的清点验收应提前通知甲方参加,共同验收。

  5.2 乙方因运输、保管、超发、毁损及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须承担材料在甲方将竣工工程交付业主前期间的所有风险(包括材料的损坏、灭失等)。所有材料都必须用于甲方承包的本工程,材料交付业主前的所有权属甲方。

  5.3 有关材料质量检查、抽样、检验试验等按主合同规定应进行的工作,由甲方主持或监督进行,乙方应予执行、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4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材料的供货必须无条件的保质保量的满足施工要求,满足主合同及分包合同的各项要求,如由于乙方采购供应上的不及时或者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供应商服务存在瑕疵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窝工停工、返工等不良影响的,乙方无条件承担涉及的所有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5 因采购合同与供应商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其费用及结果;如争议牵涉甲方或甲方因此被索赔、诉讼的,甲方有权代表本方进行处理,所有处理及应给付费用或败诉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6、其他约定

  6.1 甲方在与乙方结算支付材料款时须扣留 10 %的质量保证金(不得低于主合同和分包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此质量保证金用于甲方工程竣工移交后质量保修期内应由乙方负责的质量问题的修复,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可以向乙方追偿。该质量保证金在主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甲方从业主方结回质量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将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及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此后发生的应由乙方负责的质量问题,乙方仍负有修复义务。

  6.2 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到账情况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应付款项,并不因此追究甲方责任。

  6.3 即使乙方与甲方已经办理了本合同最终结算,但如果工程业主方根据审计等程序调减了甲方的工程价款,或者甲方审计需要调整乙方的结算,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款相应进行调减。

  6.4 在任何情况下,若甲方为乙方垫付或超付了款项,或乙方依约应支付给甲方款项而未支付,则甲方有权将该款项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回。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相关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均属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可抗力,双方按有关法律和分包合同规定处理。

  8、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9、其他约定条款

  无。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双方签订的本工程分包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商签补充协议。

  9.2 本合同签订地点: 。

  9.3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9.4 本协议一式 5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9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单价:

  供货标的物包括:一级沙、二级沙、三级沙、碎石料、公分石、石粉、瓜子石、土查石等建筑所需砂、石料。供货综合定价:________元/m³。砂石价格一次包干到供料结束。

  1.以上砂、石单价:包括砂、石的的原材费、运、卸、运输车空回、原材自检费等全部费用,含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以上砂、石的市场价格,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化,合同中的价格始终固定不变。

  3.以上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

  4.在砂、石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1.乙方保证所供砂、石材料质量满足《西南地区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建筑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质量标准。所供砂、石材料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

  三、交货地点及供货日期:

  1.交货地点:施工工地。

  2.供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方式:

  1.质量验收: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且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数量验收:

  ①砂石料进场前由施工现场监理、甲方材料员及试验员验收质量,甲方试验部门随机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凡经现场甲方项目部或监理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退货,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供货车辆运达项目部指定地点由项目材料员拉卷尺测量,测量出的方量与小票量正负半立方之内以小票量为准,少于小票量超出半方时此车不计量。

  ②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砂≤%、碎石<%)

  3.交货时乙方应提供本厂开出的送料单。送料单一式两份,甲方签认盖章后,乙方留一份,交甲方一份。

  4.送料单的签收,必须是甲方指定的有效签收人。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车运输。车源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天向乙方报碎石或砂供应计划,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乙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商。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中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负。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甲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乙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甲方每月末结算。乙方凭甲方签认的送料单,由双方每月25日核对确认数量无误后,甲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按实际验收合格的供应数量(以核对票据为准备)付款%,余款转下月,滚动操作。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八、其它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砂、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砂、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砂、石供应未按甲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规定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甲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材料用款计划及质量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要求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10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

  合同总金额( 元)

  合同附件数量

  招标代理服务费( 元)

  备注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绝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__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2.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3.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4.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7.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盖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11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12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13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铁塔基础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应满足乙方质量要求、数量以乙方现场收方为准,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次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承运过程中自觉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任何安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价格;按甲乙双协商价格 结算。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 2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责任,该沙石尾款在双方终止协议后一月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年月日:

沙石采购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建的位于 玉龙县巨甸镇新主河河道治理二标 工程的部分砂石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交货地址: 巨甸镇新主河治理二标(古渡四组)

  2、供货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1、订货方式:甲方应提前 砂、块石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 三 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

  2、供应价格:水泥(永保P·C32.5)单价(330元/吨);砂单价(110元/m3);块石单价( 85元/m3)。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它费用的到工地价格。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不可另行追加计算(如果市场价格有变动,按市场价格的增减而增减)。

  3、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甲方订购量水泥不得少于1000吨;沙不得少于5000m³、块石 15000m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伍万伍仟元整小写2155000.00元)

  4、在材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负责。

  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与乙方的磅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实收数为准;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外,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三 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三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3、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通讯工具联系正常,如果甲方需要材料,而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金额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1、合同签订10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乙方持甲方现场专人签认的收料单到甲方项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点收入财务挂账。乙方将甲方所订购砂石料全部交付给甲方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在7日内将余款壹佰伍拾伍万伍仟元整(15550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材料预付款及结算款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帐户。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开户行: 开户行: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鲁公网安备 3716230200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