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协议书
集体土地征协议书(精选3篇)
集体土地征协议书 篇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发展我县经济,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决定在修建,需征用乙方位于的土地平方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征用上述土地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所指耕地、林地为乙方向_______________村委承包的土地,乙方系该区域承包证所登记的承包人,面积、位臵地点以承包面积为准。征用土地四至界限:
二、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测量好所征土地的面积,若甲方有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家庭其他成员或亲友代办(须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若有其他人对该块地提出权力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处理。
三、在上述土地范围内,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再种植作物或各种构筑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工作及水电、道路安全交通,否则视为违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征用上述土地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和金额支付给乙方作为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
1、水田按________元/平方米补偿,计_______元;
2、林地按_______元/平方米补偿,计_______元;
3、旱地按_______元/平方米补偿,计_______元;
4、其它按_______元/平方米补偿,计_______元;青苗补偿费以上补偿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集体对土地或国家政策对土地进行调整,土地的增值或贬值均有甲方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得因土地增值或贬值对上述土地进行干涉。
六、出让期为____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甲方若不再续约,乙方有权收回土地,甲方在承包间所修建的厂房及设备属甲方所有。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三日内将所有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领款后出具收据凭证并及时把土地移交给甲方使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群众代表(户主)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时间:_______________
集体土地征协议书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现就有关具体事宜签订此协议:
一、租赁土地状况
租赁土地位于临颍县窝城乡面积约为亩(以为准)。四至界线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赁土地用途
租赁土地将用于蔬菜、粮食、经济作物等常规种植和大棚种植。
三、租赁土地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同意,即延续协议。
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
土地租金按年交付,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甲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签具收条交给乙方。
五、在协议期间,乙方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策划。
六、在协议期间,乙方可同他人联营或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七、在协议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乙方享受协议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协议即终止。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协议的,由违约方赔偿有关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上诉就是政府租用农民土地合同的回答,望采纳。
集体土地征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 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 ,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上述地块总面积为 亩。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亩 元人民币。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 亩,每亩 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 万元。
第三条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经一次性给付原承包人补偿费,并签订了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